這本書不能不從李茂生老師談起,畢竟他是台灣第一位翻譯這本法學重要著作的人物。在網路上可以找到的一篇李茂生老師的文章裡面,提到他認為他在日文求學那段時間是幸福的;因為日本的環境可以給他許多「刺激」。
現代的法治背景跟早年當然不可同日而語,所以裡面提到的若干原理原則也無法提供我們更多的刺激。背景畢竟是啟蒙時代,隱約還是可以看到宗教的幽靈在刑罰的週遭徘徊。「劃清人與神的界線」才是這部作品偉大及重要的地方。所以說人性、人性;人們總強調法律不應違背人性,說來說去、本作探討的主題之一應該在於人性的初探吧。(將神的領域排除自人類的刑事司法系統)從這個觀點來看,犯罪與刑罰是架構、是前提,人性是另外一個重要主題。
雖然本書強調了許多法治的觀點、不過並沒有帶給我刺激。倒是書中有些概念,先進的令人吃驚。例如第三十九章〈家族的精神〉,裡面儼然有著對於父權批判的精神。又如第四十章的〈國庫的精神〉(Of false Ideas of Utility)一章,裡面竟然隱含著國家機器利用刑事司法系統來累積財富。書中這樣寫著:「司法中之邪惡原因的另一個是指導司法體系之形成的所謂的國庫的精神」;又提到「如今之所有刑事判決仍舊是同樣地將豐裕國庫之目的當作目標。」;或者是「將犯人的肉體轉化為資本,為了國庫而儘可能地從此資本中抽取利益。」這種種概念像是李佳玟老師〈在地的刑罰、全球的秩序〉一文裡面闡述的資本主義發展綁國家刑罰權的發展的現象。
一開始是吃驚。難道先知到如此程度?後來想想,這一直是刑事司法系統的不可切割的本質也說不定。當然刑事司法發展並不是一成不變的,中間還有著福利(治療模式)思想的興起,只是在福利觀點式微的當下,倒像是繞了一圈回到了出發點。人類的歷史就像是薛西佛斯推動巨石一般的徒勞無意義嗎?
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是一種迷思也說不定。我們的心智並沒有在制高點。有的只是每一個看清身邊脈絡、辨識出時代精神的清醒靈魂。